有一種美,不是只有「好看」

在舒國治的書上看到一句話,挺有意思:「形有餘而神不足。」

彼時他談起一位陌生人,外型漂漂亮亮的,對人心情也總是好,說不上哪裡怪,總看著覺得彆扭,後來跟友人一談想通了,哎呀,就是「形有餘而神不足」。

簡單來說,就是外型挺好,氣度沒跟上。

***

他這樣一描述,我就拍案叫絕了。「形有餘而神不足」,真的是年過三十之後,越來越能心領神會的狀態。十幾二十來歲,大家都在逞能,「形」都還來不及妝點擺弄,談不上什麼「神」。

三十來歲,漸漸看的事物多了,也慢慢能揣摩一點「形」以外的模糊輪廓。有些東西看起來很對,妥妥當當,沒辦分差池,卻怎麼也不「對味」──這個說不出來,卻又畫龍點睛的韻味,就是「神」了。

不只是人,一間屋子,一件器物,一首歌,一支舞,一番布景,都有可能「形有餘而神不足」,神有人會說是「氣質」,我卻認為那是比氣質更細緻強韌的東西,無可言述,只能深化,只能比喻。

***

說說我最近學跳舞的事。

多年來一直很想學肚皮舞,前些日子找了間離家近的教室,也沒多想就開始學了。我算得上喜歡跳舞的,小時候沒上過課,大學時才從國標社開始,拉丁一路跳到可以參加小小的比賽,做做樣子給外行人看,趕著熱鬧一下的程度。

跳了幾年不跳了,偶爾腳癢就去其他舞蹈教室踩踩,跳過救國團的艷舞,穿過阿根廷探戈舞鞋,因著國標打下了點基礎,學什麼都快,包括在肚皮舞的入門班上,幾乎都是超前同學一步的游刃有餘。

但之前跳著跳著,等到失去一頭熱的興致就放棄了。那時候還年輕氣盛,形跟得上就好,沒有想要努力深化其他東西。

直到上了肚皮舞,這些年對身體的覺察,肌肉筋膜的連動有了藍圖,看著老師示範著性感的骨盆扭擺,外型我完全能輕鬆地跟上,卻驚覺有哪裡不一樣──對了,就是「神」。

我的身形算修長,有腰線,加之舞蹈底子為後盾,鏡子裡的視覺效果像模像樣。然倘若關上「肉眼」視覺,用「內在」的視覺去看,很快就能發現自己的粗糙,所謂的「形有餘而神不足」。

每個動作都對了,看起來就是不對味。到底哪裡出了問題。

我最後恍然大悟,真正的原因出在,我的肌肉本不是為了肚皮舞練的,那些「看起來好看」的動作,是我用其他練過(還練得不怎麼樣)的肌肉湊出來的,只是長得很像,基本功卻完全不夠,有點像我沒有番茄炒蛋的食材,就去拿其他類似的食材湊,品質也普普通通,最後只是炒出一盤長得相似,但本質不大對的東西。

以舞蹈來說,這就成了「神」不足的重要原因。

***

以前的我是看不出這種差別的,就算看出來也不以為然,只追求表面上的像模像樣。

然若要說三十過後有什麼長進,大概就是看得出對味,也騙不了自己的品味吧。於是我做了以前學舞不可能做的事:砸大把時間練基本功

把舞序動作拆解成一個個小動作,看著鏡子練;等動作對了,再閉上眼睛練;用體感偵查每個移動都有用正確的肌肉,以足夠的勁道,而不是被其他部位代償。甚至動用練太極時磨練的穩定度與身體連貫性,力求每個動作都是整個身體的合作,而不是局部的強硬施力。

曾經我每個舞蹈老師,都強調再強調基本功的重要,甚至花八成的時間磨基本功,兩成的時間才是跳舞。年少輕狂的時候對此相當不耐,只想趕快進入漂漂亮亮的舞序,耍耍帥,擺擺性感Pose,外型看起來對就好了,到底為什麼要花那麼多時間打基礎?

三十歲後的我終於明白了,在沒人逼的情況下,竟然樂此不疲,一點一點雕琢「看不出來」的東西,以前被我斥以「無聊」的東西。無論是人,或是技藝,要有「神」,首先得看得出來。那需要歲月與品味積累。當積累到看得出來,你就願意「磨」。

那個磨是基本功,是饒富幸味的耐心,是無所不在的揣摩,你的品味看得到越多細節,越願意花功夫,而且越花越有興味。

而那時候,「神」就醞釀而成了,甚至回頭駕馭「形」,成為獨一無二,無可取代的存在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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